空气质量:
  2018年1月10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月11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51-71。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27 16:33   文章来源: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区内中直、区直及市直属企业(北海市出口加工区、北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海市海洋产业园区、北海市铁山港工业园区四大园区入园企业及市区的金融、电信、保险等区直企业)纳税人的地方税费税源管理工作。

(二)具体职责是完成各项地方税费组织收入工作;负责本局管辖纳税人的日常税源管理,包括登记管理,涉税认定,税额确认,催报催缴,欠税确认、公告和追征,退抵税费及核准类减免税审批,以及涉税违法行为处置和涉税争议处理等;负责组织开展管户调查巡查、纳税评估,核查和评估纳税人申报涉税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各类税源的日常监控管理和预测分析;在风险管理中负责本局风险识别、任务推送、应对和上级推送风险任务的应对、反馈等。

(三)进行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四)承办北海市人民政府和北海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1.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本级内设机构8个(不含机关党委、纪检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税政股、征管和科技发展股、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人事监察股、税源管理一、二、三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部门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内设机构及税务股室预算纳入主管单位预算,不独立编制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6.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6.4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0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32万元,项目支出476.14万元。

(一)行政运行(税收事务)257.5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税收事务)31.14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税收征收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三)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445万元。主要用于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09万元,主要是各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3.24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6.62万元。主要用于北海地税系统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19.86万元。主要是各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0.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3.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28.02万元,同比增加27.05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59万元),同比减少0.38万元。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各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及自治区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2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43万元),同比增加27.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43万元),同比增加27.4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公车改革方案2016年部门预算只安排非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安排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确定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数量后,采取追加方式安排。故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收支总预算963.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6.46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156.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7万元。

六、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977.48万元,同比减少197.53万元,下降16.8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6.46万元,同比减少65.78万元,下降7.54%,其中:经费拨款806.46万元,同比减少65.78万元,下降7.54%。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编制人员减少支出,工资性支出减少。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156.62万元,同比减少101.15万元,减少39.24%。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主要是为了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业务费不足,各预算单位当地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及预算安排情况给予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

2017年上年结余收入14.4万元,同比减少30.6万元,下降68%;全部为各预算单位结转到下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七、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977.4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37.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56%,同比减少96.06万元,下降22.14%;项目支出预算639.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44%,同比减少101.47万元,下降13.69%。

(二)支出预算分类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税收事务89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78%,同比减少165.96万元,下降15.61 %;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3.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8%,同比减少17.77万元,下降34.9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相应增加减少基本养老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4%,同比下降10.65万元,下降34.9 %;下降的主要是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相应减少保险支出。

(4)住房改革支出27.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同比减少3.15万元,下降10.32%,下降的主要是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相应减少公积金支出。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337.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56%,同比减少96.06万元,下降22.14%;

工资福利支出211.79万元,占基本支出62.69%,同比减少42.51万元,下降16.7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78万元,占基本支出24.8%,同比增加28.8万元,增长52.38%。增加的原因是上年未完成公务用车改革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交通补贴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26万元,占基本支出12.51%,同比增加29.54万元,增长232%。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度绩效奖金计入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万639.65元,占支出总预算65.43%,同比减少101.47万元,下降13.69%。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7.48万元,主要用于直属第一税务分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政府采购预算4.9万元,同比减少2.1万元,下降3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房屋建筑物修缮维护等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金额减少。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要求,2017年除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三公”经费、贷款还本付息经费等以外的所有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涉密的项目除外)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017年本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是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资金:包括各级地方政府为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资金不足而安排给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基本户利息收入以及各项代收手续费收入等。

三、上年结余收入: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反映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反映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宣传(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税务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协税护税报酬、有奖发票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金税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税务部门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费。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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