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8年1月3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月4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51-71。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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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热线——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11-20 14:58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11月17日上午,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敬恩率领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房改工作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质量安全监管科、标准定额技术科、市村镇建设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上线北海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听众沟通交流,积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2017年,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的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统筹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着力提升城市功能,为建设宜居城市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一是开竣工一批项目,城乡建设大会战全面铺开。今年,开工建设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北海大道西延线扩建改造工程、30条小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北海市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一体化运营项目等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北海城乡宜居度,增强城市和乡村承载力、聚合力和竞争力。二是加快完善城市路网体系。今年计划开工建设26条城市道路和桥梁项目,道路长度达115.7公里,我市路网密度不断加大,群众出行更加便利,进出主城区道路拥堵的状况将有效缓解,城市道路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三是我市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健康平稳发展。与工商、物价等部门成立了北海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小组,重点整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检查活动效果显著。四是有序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截至10月31日,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761套;分配入住公共租赁住房951套。今年,我市将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在我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市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我市住房保障面进一步扩大。五是开展村镇建设提升行动、“基础便民”专项活动,统筹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改厨改厕工程和百镇建设示范工程等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在节目中,针对听众关心的我市房地产交易情况、物业管理问题、北海买房的优惠政策与限制条件等热点问题,上线嘉宾逐一耐心进行了解答。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敬恩
  以下是节选的一些热点问题。 
  一、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抓好本单位“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中发现什么问题?今年会采取什么措施继续加以整改?
  答:2017年,北海市开展了“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其中由我局牵头负责的有“市政园林提升行动”、“小区管理提升行动”和“村镇建设提升行动”。
  (一)在开展“市政园林提升行动”工作时发现以下主要问题:1.小街小巷的改造需要居民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但仍存在施工受阻等问题。2.新建和改造市政道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会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不便。
  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园林提升行动”工作,我局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在筹备项目阶段,充分考虑小街小巷改造的必要性、急迫性,统筹做好年度计划;在实施阶段,项目开工前和居民做好充分沟通,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争取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2.督促项目业主制定施工计划,按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落实施工安全及交通疏导的围挡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居民和交通的影响。
  (二)在开展“小区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时发现以下主要问题:1.相关责任部门对开展小区管理提升工作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缺乏紧迫感,难以形成合力,使提升工作发展不平衡。2.小区管理提升活动经费没有得到保障。3.县区物业管理工作机构、编制未解决,工作人员不到位,造成工作压力大,对提升工作带来滞后影响。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了以下建议和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建议:(1)请市政府落实小区管理提升工作经费保障及解决好县区物业管理机构、编制等问题。(2)建议市编制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7〕24号)以及《北海市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北政办〔2017〕120号)规定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各部门职责。
  2.措施:(1)制定出台《北海市小区管理标准》。(2)开展以创建“和谐宜居”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创建考评活动。(3)对乱搭乱建进行认定工作,并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实施拆除利用公共场地乱搭乱建建筑物。(4)继续加大力度整治小区车辆乱停乱放。(5)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收费标准,实现明码标价。
  (三)在开展“村镇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时发现以下主要问题:1.农村仍存在一部分困难群众住在危房中,对农户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风险隐患。2.还有部分农民使用非卫生厕、非卫生厨房,极大影响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和村容村貌。
  为进一步做好“村镇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我局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截至11月3日,我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共开工2279户,竣工1534户,开、竣工率分别为87%、58.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1365户,竣工907户,开、竣工率分别为82.7%、55%。我局将继续向自治区申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自治区下达改造任务,以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需求。2.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截至11月3日,全区改厕开工55193户,开工率55.2%,完成改厕405842户,完成率40.58%;全区改厨开工50299户,开工率50.3%,完成改厨370812户,完成率37.1%。我市完成农村厨房改造17316户,完成率93.1%,完成厕所改造16451户,完成率88.4%,竣工率排在全区第一位。我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要求实施农村改厕改厨工程,让更多的群众用上卫生厕所、清洁厨房。
  
  二、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作风不实等现象?今年将采取什么措施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对“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乱作为”的问题和不良作风,开展提示提醒纠偏整改?
  答:一是存在下基层调研不够深入细致的现象。少数领导干部经常忙于事务工作,下基层调研坚持得不够好,有时即使开展调研,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是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没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时调查发现问题了,但是进行深层次研究不够,导致一些问题解决只是在表面上,没有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二是存在工作主动担责意识不强的现象。个别党员干部在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有时存在畏难思想,怕担责任,主动作为不够。有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考虑到涉及其它部门,怕担责、怕被问责,本来可以果断作为的事,往往却要提交集体讨论,以协商会议的形式来确定,或者要层层请示上级来确定,无形中降低了工作效率,拖延了项目推进的时间。
  针对存在的问题现象,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调研成果。认真落实下基层调研的要求,在机关进一步量化下基层调研和解决问题的次数,要求及时撰写调研报告,调查研究坚持做到围绕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特别是对于扶贫联系点,明确多与基层群众座谈研讨、谈心谈话、面对面听取意见,深入了解第一手材料,把听汇报与实地查看、开座谈会与个别走访相结合起来,切实掌握实际和真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下基层调研,有前期准备,有调研过程,有问题清单,有整改报告。二是倡导模范带头,增强担当意识。结合“三坚持、两改变”的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立足岗位实际,率先垂范,工作中带头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带头创造佳绩,带头服务基层,带头执行制度规定,模范树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对于难以解决的、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理的问题,倡导主动加强协调,该担当时做到果断担当,切实担起责任,确保问题的解决和项目推进达到预期目的。
    
  三、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查出的对群众问题主要有哪些?今年将取什么措施解决群众困难问题?
  答:排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三个:1.城市路网不够完善。2.农村仍存在一部分困难群众住在危房中,对农户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风险隐患。3.还有部分农民使用非卫生厕、非卫生厨房,极大影响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和村容村貌。
  针对存在的问题现象,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建设。一是提高城市外部道路联通能力,西南大道(南珠大道至迎宾大道段)、北海大道(南珠大道至迎宾大道段)改造工程、南珠大道(西南大道至亚叉岭立交段)改造工程、七星江危桥重建工程等城市对外连接道路开工建设,海洋大道(原竹林大道)建成通车。二是加快推进银海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建设长沙路、江苏路、浙江路、杭州路等铁路以南区域“小三纵三横”道路,湘潭路(江苏路至杭州路段)已开工建设,万达广场北侧规划路、和兴小学北侧路及东侧路竣工通车。三是逐步完善旧城区路网,湖北路(北部湾路至北海大道段)等断头道路开工建设,河南路(北部湾东路至北海大道段)、成都路(北师大北海附中东侧规划路至西南大道段)年内开工并建成。已完成22条小街小巷续建改造,今年30条小街小巷新建改造工程正在开展,目前已有4条开工建设。我局将持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建设。
  2.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截至11月3日,我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共开工2279户,竣工1534户,开、竣工率分别为87%、58.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1365户,竣工907户,开、竣工率分别为82.7%、55%。我局将继续向自治区申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自治区下达改造任务,以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需求。
  3.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截至11月3日,全区改厕开工55193户,开工率55.2%,完成改厕405842户,完成率40.58%;全区改厨开工50299户,开工率50.3%,完成改厨370812户,完成率37.1%。我市完成农村厨房改造17316户,完成率93.1%,完成厕所改造16451户,完成率88.4%,竣工率排在全区第一位。我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要求实施农村改厕改厨工程,让更多的群众用上卫生厕所、清洁厨房。
   
  四、小区里的违建属于住建局管吗?打算用多长的时间改变北海住宅小区里乱搭乱建的问题?市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举报?
  答:2017年7月19日,北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7〕120号)。《方案》中明确了我市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调机构和各部门职责,规定“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作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县和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工作”。
  因此,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类的信访或投诉应向所在辖区政府反映。
  
  五、目前在北海买房有什么限制条件吗?(分外地人和本地人说明一下),还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2017年9月30日,我局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北建房〔2017〕232号),《通知》中规定目前在我市新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新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五年后方可转让;非本市户籍的居民,限制在北海市辖区(不含合浦县、铁山港区)范围内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目前我市买房暂时没有优惠政策。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节目中回答听众问题 
  六、请嘉宾们介绍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情况以及明年的计划。
  答:(一)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我市2017年目标任务:(1)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共4971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3614户(含2016年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拆类项目目标任务2083户);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357户。(2)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3188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600套。(3)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2017年底前分配入住率要达到90%,2014年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2017年底前分配入住率要达到85%。
  截至10月31日,我市棚户区改造国家目标任务已开工建设3630套(户)[含2016年度自治区新增结转目标任务2083套(户)],占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0.4%,已完成棚户区改造国家目标任务;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已开工建设135套(户),占完成目标任务数的9.95%;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744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7套;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分配入住9379套,分配率达71.19%;2014年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分配入住903套,分配率达50.36%。
  (二)2018年工作计划
  1.积极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我市计划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5个共793户,积极协调市规划及土地部门,着力解决影响我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规划、土地等主要问题,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
  2.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租房管理的各项工作程序,制订合理可持续的管理服务标准,强化服务质量,提高我市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
  3.建立我市公租房轮后库,加快推进公租房分配入住。
  4.继续配合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我市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
  5.加快修订《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
  6.完善新开发建设的北海市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完善公租房动态管理机制,实现精准保障。
  七、今年市住建局在扶贫领域都做了什么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答:今年我局在扶贫领域做的工作有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联系点工作等两个方面。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今年10月份,自治区下达我市2017-2018年跨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20户,其中包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1650户。截至11月3日,我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共开工2279户,竣工1534户,开、竣工率分别为87%、58.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1365户,竣工907户,开、竣工率分别为82.7%、55%。各县区具体进度为:银海区开工80户,竣工47户;铁山港区开工259户,竣工122户;合浦县开工1940户,竣工1365户。根据目前进度,预计可按照自治区要求2620户在年底前全面开工,其中16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竣工,全市已拨付99万元补助资金给危改户,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陆续拨付相应补助资金。
  这部分的群众直接享受国家危改补贴资金,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也达到了美化环境,改善农村脏乱差的局面,大大改善广大农村人居环境。
  (二)扶贫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作为合浦县西场镇滘头村贫困村的牵头帮扶责任单位,结对帮扶责任人共30人,帮扶贫困户共40户。
  1.扶贫资金拨付及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市财政在我局的2017年预算中未安排扶贫资金,2017年1月至10月我局使用自有资金拨付滘头村扶贫资金合计74300元,具体拨付情况为: 2017年2月拨付滘头村专业合作社猪舍、鸭棚建设经费30000元;2017年4月拨付滘头村委新办公楼防盗网、窗帘款9300元;2017年7月拨付滘头村清洁乡村活动经费5000元,用于村内垃圾清理;2017年8月拨付滘头村海猪养殖沼气池建设、防浪堤加固经费30000元。
  滘头村专业合作社猪舍和鸭棚建设、村委新办公楼防盗网和窗帘安装、海猪养殖沼气池建设和防浪堤加固等项目均已完成并正常投入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有效推进了扶贫产业,拉动了扶贫点的经济增长,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2.其他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精准识别和归档工作,针对各户需求实施帮扶。①完成贫困户入户调查以及结对帮扶确认工作。我局已完成贫困户帮扶手册的填写,并做好“一户一档”工作。②根据村委的实际情况,虾塘、水塘较多,适合鸭子生长。协助对贫困户完成扶贫物资的发放,65户贫困户每户发放鸭苗30只,饲料220余斤。同时启动金融扶贫,帮助授信级别不高的贫困户协调完成16户小额信贷5万元工作,全部用于贷入县企,入股分红。截至目前,2017年的分红已全部到账,每户4000元,扣除800元税金后实际收入3200元。③一帮一联的申报、验收已完成,危房改造今年计划12户,已全部落实。④我局驻村第一书记紧密联系市水利部门,到滘头村进行实地调研,讨论水利设施建设方案。确定了疏通欧屋村樟木滘水闸门至滘头村的引水渠进行引入海水项目,建设包括600米水泥管排水渠以及约2.3公里的水渠疏浚,现已完工。同时利用市领导和市基层办专项扶贫经费继续加大村中排水渠的修建,完成了上中滘头200米水沟的疏浚和四村220米的水泥水渠建设。目前未贯通的上中滘头部分水渠已列入今年的冬修水利计划,并获得市领导的专项扶贫经费3万元,待冬季枯水期到来以后开工建设。⑤我局驻村第一书记组织市物业管理协会、协会党支部到滘头村开展扶贫慰问活动,慰问组一行20多人走访了滘头村五保村和特困户、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鼓励他们积极面对困难创造更好的生活,并送去慰问金。
  (2)加强村中道路建设。在村庄道路建设方面,我局积极沟通联系,加强村中道路建设,以方便村民的出行以及对虾的运输,共完成道路建设2680米。其中联系市交通部门修建完成:①上中滘头屯内道路约780米;②上滘头至水门的道路约600米;③下滘头村口至四村村口的机耕路700米;此外我局争取区厅财政支持完成了上、中滘头自然村的道路建设道路长约600米。村中一纵三横主干道路硬底化目标基本完成。
  (3)发展特色产业。2016年村委在我局等单位的支持下,根据临海具有海产品养殖独特的地理优势,牵头成立了滘头村海创生态养殖合作社,总投入资金42.4万元,规模养殖海猪280头,预计收获海猪7万斤,总产值91万元;种母猪16头,总产值14.4万元,纯收益39.816万元。合作社覆盖2015年确定的65户贫困户,合作期内将合作社每一年利润的80%用作利润分红,将合作社每一年利润的20%继续投入合作社,作为贫困户的本金扩大生产,合作终止后将本金返还贫困户。作为后盾单位,我局大力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如驻村第一书记组织的慰问组实地考察了滘头村海创生态海猪养殖基地,对扶贫产业发展给予了肯定并洽谈了销售的合作意向。局领导带领技术人员,到滘头村海创生态海猪养殖基地,实地检查养殖场防护堤受风浪灾害损失情况,并给出相应技术指导等。
  此外,滘头村主要经济来源为对虾和大蚝养殖,但村民们缺乏相关的养殖技术,我局驻村第一书记通过联系市、县水产养殖部门,送技术下乡,为村民培训,提高了村民的水产品养殖技术,为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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