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8年1月20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预计1月21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51-7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北海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29 19:48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和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了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认真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加快建设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打造创新型开放北海,推动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制定《北海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二、《意见》的制定依据及相关文件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打造创新型开放北海,结合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制定。

主文件:

《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配套文件:

1.《北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办法》

2. 《北海市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

3. 《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办法》

4.《北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5.《北海市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

6.《北海市做强做优科技企业孵化器实施细则(试行)》

7.《北海市扶持建设各类创新研发中心实施细则(试行)》

8.《北海市支持顶尖人才和领军型人才及其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

9.《北海市优秀企业科技人才遴选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意见》明确到“十三五”末,北海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目标:

1.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以上;

2.新增自治区级研发平台10家,国家级孵化器达到3家,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3家,特色优势领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区前列;

3.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57家,大型企业全部建有研发机构;

4.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以上,成果转化70项,技术交易额达到17亿元以上。

5.高新技术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5%,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比重达1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以上。

(二)《意见》指出,围绕总体要求和目标,要以科技带动全面创新,打造北海市7张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名片:

1.打造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名片。

2.打造石油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名片。

3.打造临港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名片。

4.打造向海经济海洋产业创新发展名片。

5.打造现代南珠产业创新发展名片。

6.打造优势特色农业创新发展名片。

7.打造滨海全域旅游产业创新发展名片。

(三)《意见》还明确了其他任务:

1.加快建设重点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打造北海自主创新示范区。

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聚焦。

3.完善“双创”体系建设,构建“双创”优越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双创”载体建设,完善“双创”配套建设,提升“双创”服务。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创新根基。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优化创新型人才培养,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5.深化项目及资金管理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水平。充分释放体制机制活力。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桂ICP备06006473号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