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7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18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71-9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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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发布日期:2017-02-21 14:41     文章来源: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海市因市区北面濒临海而得名,始见于清康熙初年,清嘉庆年以来沿称为市。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辟为通商口岸。1949年12月4日解放,当时为镇,归合浦县管辖,1951年1月改为广东省辖市,同年5月委托广西省领导,1952年3月正式划归广西,1955年5月重归广东,1956年降为县级市,1958年降为合浦县北海人民公社。1959年改为县级镇,1964年恢复为县级市,1965年6月又划归广西。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旅游对外开放城市。1983年10月恢复为地级市。1984年4月被国务院确定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十四个沿海城市之一。1987年7月1日合浦县划归北海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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