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北海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十二)

发布时间:2017-12-14 11:05   文章来源:北海市环保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近年来,北部湾优良生态环境受到威胁。入海河流方面,南流江因大量养殖和生活污水直排,干流水质已下降到 IV 类,其中北海入海口南域断面氨氮浓度,2015年比2013年上升25.7%;北海市西门江老哥渡断面水质近年来均为劣V类。(问题编号:24)

二、责任单位

北海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目前,已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本问题整改措施一、三、四及措施二、五的部分年度任务。

一、与自治区签订北海市水防治污染责任书,印发《北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并认真实施。制定《2017年北海市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南流江、西门江等主要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工作。

二、加快北海市境内南流江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廉州镇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石康镇的镇级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前已建成使用,常乐镇、石湾镇、乌家镇镇级污水厂项目达到了验收标准。完成南渔港水体整治工作,水体水质达海水四类以上,截止目前我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33.33%。2016年8月,市政府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6〕122号,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两年攻坚项目建设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共建设12座乡镇生活垃圾片区处理中心、20座村级垃圾处理设施,所有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建设。两座片区处理中心建成投入使用,13座村级处理设施进行试运行,其他项目正进行设备调试。

三、市政府于2016年8月、2017年8月相继印发《北海市主城区雨污合流排放口整治细化方案》北政办2016〕113号,《北海市直排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北政办2017〕142号,全力推进北海市主城区雨污合流排放口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有27个排污口整治完成。同时加大对我市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11月,2017年北海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4起,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14份。

四、统筹并督促指导合浦县人民政府印发合浦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修订稿)》(合政发〔2017〕132号);海城区政府印发实施《海城区畜禽养殖计划方案(2015-2020年)》北城政办〔2016〕6号;银海区政府发布实施《关于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北银政布〔2016〕7号);铁山港区政府发布实施《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北铁政布〔2016〕7号。编制完成牛尾岭水库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初稿)并上报自治区环保厅。

五、完成了各县区2016年水环境治理考核指标考评工作,一县三区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已经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评。

 

(公示期3天, 监督电话:30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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