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8年1月10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月11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51-71。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27 16:49   文章来源: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市区范围内(含铁山港区)存量房过户地方税费(含国税部门委托代征的存量房过户的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受理、计税价格评估、税款征收、税收优惠备案、发票代开等有关事项。以及存量房过户涉税违法行为处置和涉税争议处理等。

3、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为正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北海市辖区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属三级预算单位,隶属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管辖,内设6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监察股、宣传服务股、收入规划核算和财务管理股、征收服务股和业务管理股。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5.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23万元,项目支出18.07万元。

(一)行政运行(税收事务)250.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税收事务)18.0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事务等方面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6万元,主要是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13.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6.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20.98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4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9.66万元,同比增加9.09元。

(一)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0.6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同比增加0.09万元。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定额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9万元,全部为其他收入,同比增加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同比增加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去年根据上级要求本分局不作本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80.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5.3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330.6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9万元。

六、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680.93万元,同比增加162.79万元,增长31.4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5.3万元,同比增加101.78万元,增长41.8%。其中:经费拨款345.3万元,同比增加101.78万元,增长41.8%

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源于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工资及与之相关的社保、医疗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增加公务交通补贴经费等项目的增长。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330.63万元,同比增长86.01万元,增长35.16%;其中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330.63万元,同比增长86.01万元,增长35.16%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主要是当地政府为了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业务费不足,安排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较上年增长,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日常办公经费,另办公用房租赁费每年按原租金5%递增。

上年结余收入5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下降了83.33%  全部为本单位结转到下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七、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680.93万元,基本支出335.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23%,同比增加120.87万元,增长56.38%,项目支出345.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37%,同比增加44.92万元,增长14.9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1类,其中:

1)行政运行(税收事务)类科目250.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76%,同比增加87.95万元,增加54.17%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税收事务)类科目224.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同比增加72.92万元,增长48.05%

3)机关服务(税收事务)类科目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3%,同比减少19万元,下降了21.59%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类科目3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3%,同比增加11.32万元,增加了47.88%

5)税务宣传类科目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37.5%

6)协税护税类科目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3%,与去年持平。

7)信息化建设(税收事务)类科目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5.38%

8)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1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同比增加4.53万元,增长47.88%

9)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6.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同比增加2.26万元,增长47.78%

10)住房公积金类科目2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6%,同比增加14.81万元,增长104.44%

11)其他税收事务支出科目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8%,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为335.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23%,同比增加120.87万元,增长56.38%;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1.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75.12%,同比增加94.13万元,增长59.69%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1.54%,同比增加6.84万元,增长21.48%。。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4.72万元,占基本支

出预算13.34%,同比增加19.9万元,增长80.1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45.6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的50.77%,同比增加44.92万元,增长14.93%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0.31万元,同比增加87.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增加公务交通补贴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24万元,同比增加29万元,增长30.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工程类采购38万元,去年没有此项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资金:包括各级地方政府为弥补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资金不足而安排给地税部门的业务经费补助、基本户利息收入以及各项代收手续费收入等。

    三、上年结余收入: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反映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反映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宣传(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税务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协税护税报酬、有奖发票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税务部门用于“金税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税务部门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费。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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