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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8〕10号
发布时间:2018-01-22 09:19     文章来源:北海日报     [字体大小:  ]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17日                                                         

北海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土地利用情况,进一步树立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充分发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通过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7年度遥感监测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检查,发现并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评估各县区、乡镇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日常执法监管情况,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其中,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是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套合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权属、永久基本农田、用地审批(批次报批、增减挂钩审批)、2017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等信息,并附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截图后,作为疑似违法用地线索,通过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下发。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5日前,各县区报送2017年度卫片图斑核查及查处整改初步结果,分析全县区违法形势。

  2018年3月25日前,各县区完成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查处整改工作,报送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

  2018年5月1日前,各县区完成数据审核、挂牌督办、县级验收、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等工作,报送数据结果和工作报告。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2017年度卫片检查数据审核、自治区级验收、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等工作,并向国土资源部报送工作报告和数据结果。

  四、工作方式

  (一)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同步推进。土地卫片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基本同步开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一是全面登记合法性判定结果。各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对全部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逐图斑填报合法性判定结果,包含合法部分、违法部分、其他部分。二是全面登记图斑变更情况。根据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进展,国土资源部将在土地卫片信息系统中逐图斑标记土地变更调查变更结果,包括变更、部分变更、不变更。三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借助运用土地变更调查互联网+举证APP工具,调用土地变更调查中已经取得的核查结果、举证资料;对需要举证但土地变更调查中尚未举证的疑似违法用地,或是已经拆除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运用互联网+举证APP工具,通过拍摄用地现场照片等方式进行举证。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

  (二)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相结合。各县区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和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相结合,对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属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对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纳入检查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改。

  (三)与日常执法监管相衔接。加强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与全天候遥感监测季度卫片检查、12336、微信举报等违法线索核查、日常案件查处等工作的协调联动,实行卫片执法检查与日常执法监管结果相互印证。如发现因地方党委政府原因,对违法行为不组织查处、压案不查的,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第三条的有关规定,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县区按照自治区和我市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工作。

  (二)核查图斑。各县区组织逐一核实遥感监测图斑、疑似违法矿产图斑,依照事实和法律政策作出是否违法的判定,凡法律有禁止且有相应处罚规定的纳入2017年度卫片检查范围,包括以建设为目的的土地平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拆除复耕等图斑。我市对图斑定性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责令限期改正;自治区根据国家外业抽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意见和监管平台比对情况,下发复核清单,各县区一次性举证,根据事实和法律政策规定应认定违法的,纳入卫片执法检查并作为约谈问责依据。

  (三)查处整改。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组织国土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查处整改违法行为,确保履职到位率不低于95%、查处整改到位率不低于50%。市国土资源局要采取实地督促、挂牌督办、直接查办等措施,推进查处整改,挂牌督办或公开通报不少于2件案件。

  (四)填报归档。各县区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填报违法用地、“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及矿产图斑等相应内容。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在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中填报。按“一地块(图斑)一卷宗”的标准,收集有关批文、查处整改等材料,装订归卷;同时准备好其他图斑举证相关材料。自治区、市级、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由下至上逐级开展数据审核,及时反馈,督促修改完善。

  (五)督导验收。根据卫片检查数据审核情况,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的县区进行重点督导和验收,向各县区反馈意见,对违法问题突出且查处整改不到位的县区,不予通过验收。

  (六)约谈问责。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确定约谈对象,提请开展警示约谈。依据15号令第三条规定,启动问责工作。各县区可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主动开展约谈问责工作。

  六、成果报送

  (一)报备案的材料。

  1.在我市部署开展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1个月内,各县区要将本县区开展2017年度卫片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等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

  2.在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开展约谈、启动问责的3个工作日内,各县区要将有关情况书面材料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3.其他。各县区在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好做法、好经验等材料要及时报送。

  (二)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各县区在本通知下发后的每月20日前以电子文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卫片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最终数据汇总成果及报告。2018年5月10日前,各县区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卫片执法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同时,要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将本县区卫片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表格内容及具体样式以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为准)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纸质报告一式两份,需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七、职责分工

  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县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对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进行制止、拆除和复耕复绿;约谈工作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四所合一”改革精神,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矿产卫片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组织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制止、拆除和复耕复绿。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各县区开展图斑核查、拆除图斑认定、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并将卫片执法工作情况及数据汇总统计上报;直接查处典型违法案件,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对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进行查处整改;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为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依据15号令有关规定实施问责的情况;汇总本市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约谈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或查处整改进度偏慢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

  (四)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经费。

  (五)市发展改革委:对土地矿产卫片图斑涉及的项目是否是省以上重点项目、是否已立项进行核定,并分别提供相关批准文件。

  (六)市规划局:对认定为违法用地图斑涉及地块认定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并提供文件依据;负责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查处整改。

  (七)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对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进行整改;具体实施本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图斑核查与定性、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按照要求将相关内容数据录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整理和归档卫片卷宗;汇总本级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级国土资源部门。

  (八)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辖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四所合一”改革精神及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权委托下放方案的分工,具体开展土地矿产卫片违法图斑的查处工作,负责对违规用地、用矿进行制止、查处、拆除和复耕复绿。

  (九)其他相关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联合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机制的意见》《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联合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八、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主导,明确工作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作为落实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对本行政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好依法依规管理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统筹动员部署,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公安、检察、法院、发展改革、财政、林业、农业、安全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卫片检查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查处整改。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统筹协调,落实牵头领导,确定责任部门,对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逐一建立查处整改台账,明确查处整改时限,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对属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生态移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农村“一户一宅”、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经依法处理后具备条件的要积极补办手续;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和大量耕地、威胁生态环境和生产安全的项目,要依法拆除、复耕复绿,恢复土地原状。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违规违纪应当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做到“违法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查处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要加大督导和随机抽查力度,督促各县区政府落实查处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查处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警钟长鸣,依法依规开展约谈问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县区,市人民政府将进行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查处整改。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上报国土资源部前,仍未查处整改到位的,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是违法用地面积大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严重的;二是以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实地已拆除、实地未建设等名义弄虚作假,瞒报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节严重的;三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然不高或违法面积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结案率、履职率、查处整改到位率低,在全市排名靠后的;四是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成果差异较大,日常执法评估问题突出的;五是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发生重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或生态安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

  (四)坚持奖惩结合,切实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一要将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结果印证比对,对日常执法工作到位,既能合理高效用地,珍惜保护土地资源,又让用地主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地区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日常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二要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和巡查,适时启动共同监管联动,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消除在初始。三要全面落实共同责任制度,把卫片检查作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重要平台和抓手,细化各职能部门落实共同责任制度的职责,实现国土资源“大家用、大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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