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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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北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等三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11:09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北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北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

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等三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北价费〔201743

 

 

各有关单位,铁山港区物价局:

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等三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783号)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全面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部署,我局会同北海市有关部门对我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清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现将《北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北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北海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自动纳入本目录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清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文件的,按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今后,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实施。

二、未纳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和地方收费目录清单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三、各收费单位应继续深化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附件:1.北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zip

     2.北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zip

     3.北海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zip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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