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于北海市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4 15:31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为规范和优化我市口岸收费行为,杜绝违规和不合理收费等现象发生,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实施规范清理口岸收费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桂价费〔2016〕115号)的精神,我局对我市口岸各类收费及政府性基金进行了清理规范,整理编制了《北海市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17年6月30日),现予以公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示以外的收费,有权拒绝缴纳。今后,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

 

     附件北海市口岸收费目录清单.xls

                                          2017年7月12日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桂ICP备06006473号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桂公网安备 45050202000011号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